- 2023年安徽安庆桐城市部分引进专业技术人员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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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6 14:29:119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的规定,现就2023年桐城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2023年桐城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3名,岗位详细信息见《2023年桐城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引进对象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信息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2年7月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桐城市域范围内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引进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引进工作由2023年桐城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引进岗位信息于2023年6月21日起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tongcheng.gov.cn/pdy/tcsrlzyhshbzj/index.html)、桐城市融媒体中心网站(http://www.tongche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2241?type=4&action=list)、桐城市住建局网站(https://www.tongche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2151?type=4&action=list)、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tcrsks.cn/)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日至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023025、2023026岗位报名地点设在桐城市融媒体中心(桐城市龙眠西路与文昌大道交口)二楼党务人事部;2023027岗位报名地点设在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桐城市文澜路18号)302办公室。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23年桐城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接受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引进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2023027岗位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党支部(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中需写明入党时间。
如考生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达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须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考生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报考同一岗位人数与该岗位引进数的比例高于1: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 ,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时,报名人员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该岗位前10名考生参加面试,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内容及相关要求与《2023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笔试环节(https://www.tongcheng.gov.cn/pdy/tcsrlzyhshbzj/zkxx/2021848701.html)一致,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由招聘工作小组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内容及分值
2023025岗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逻辑思维、组织筹划、创新创意、言语表达、仪表举止等方面能力。围绕宣传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策划文案撰写并阐述自己的设计思路和观念。其中文案策划撰写时间为60分钟,考生可以围绕题目自行准备,不得参考任何资料;思路和观点阐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023026岗位: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逻辑思维、组织筹划、创新创意、言语表达、仪表举止等方面能力。围绕活动主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面设计并阐述自己的设计思路和观念。其中制作时间为120分钟,考生需熟练运用Photoshop(PS)、Illustrator(AI)、CorelDraw(cdr)常用设计工具软件进行现场制作并形成成品文件;设计思路及作品介绍阐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023027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工程质监管理行业的标准和规定熟悉程度、协调和沟通能力水平、言语表达及仪表举止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3.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等于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考察
根据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入围人员中出现并列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细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引进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对体检、考察、公示、报到上岗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导致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有效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引进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桐城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面向社会引进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引进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
0556-6121705(桐城市融媒体中心党务人事部)
0556-6099020(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
0556-6121929(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56-6099002(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0556-6136511(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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